用户指南
简体中文
返回工作台

内容整理与留存

收藏夹:收藏、查看与回到来源

用星标保存回访入口;取消收藏不删除来源,收藏也不等于独立备份。

打开对应功能打开收藏夹
本页内容

收藏与查看

  1. 在支持收藏的消息、画布对象或卡片记录上点击星标,等待操作成功。仅打开更多菜单不代表已经收藏。
  2. 进入收藏夹,按来源分类或搜索找到内容,再打开只读预览。卡片来源可按卡片形式查看,但不会变成一份可生成的新工作区。
  3. 需要继续操作时,使用定位入口返回正式会话或画布;仍须有来源的访问权限。
  4. 不再需要入口时取消星标。取消收藏只移除这条关系,不删除原图、原消息或生成记录。

收藏保存的是回去的入口

来源内容消息、画布对象或卡片记录
点击星标保存来源定位关系
回到来源通过收藏定位并继续操作
取消收藏只移除入口;来源不可访问时,收藏不能恢复来源。

预览不是原工作区

收藏里的卡片用于阅读。调整预览面板位置、折叠状态或查看布局,不会修改实际记录的面板安排,也不会授予原内容的编辑或生成权限。

从这里定位到正式来源后执行编辑,才会作用于对应的工作区。删除、再次生成等正式操作仍按来源功能的规则判断。

为什么收藏有时不能打开

  • 来源进入删除状态时,先按来源的回收规则处理;收藏不能越过删除状态读取或恢复内容。
  • 共享来源停用、过期或权限改变时,收藏不会延长分享期限或重新授权。请联系分享主人核对。
  • 来源已永久删除或不再可访问时,保留的收藏关系不等于还有备份。需要长期留存的图片应提前下载。
  • 收藏保存定位关系,不复制正文或图片,不会因为每次点击星标另保存一份原文件。